关于发布中国公民申办领事证件便利措施的通知
2018-06-25 13:06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的服务理念,便利在密联邦、马绍尔、帕劳生活和工作的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等领事证件,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一直采取措施,协助中国公民方便快速地递交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等申请,现将相关措施重申如下:  

  一、“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请广大同胞递交领事证件申请前,登陆大使馆网站,对照“领事服务”栏目中公布的办证须知(http://fm.china-embassy.org/chn/lsfw/)备齐所需全部材料。如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因故缺失个别材料,大使馆将采用清单打勾的方式将所需补充材料一次性书面明确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对照准备补充,让申请人“不白跑”。  

  二、确保中国公民递交护照、旅行证和公认证申请“只跑一次”  

  办理护照、旅行证和公证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场“见面一次”,对因故缺失个别材料的申请人,大使馆将先行受理相关申请,并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方便的方式补交所缺材料,避免来回奔波。  

  有关补交材料的方式包括:  

  1、电子邮件。请将需补交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大使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te_fsm@mfa.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  

  2、传真。请在需补交材料首页上注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并传真至00691-320-5578  

  3、邮寄。请将需补交材料邮寄至大使馆(P.O. Box 1530, Palikir, Pohnpei State, 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 FM 96941),在信封及内附材料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并写明办理证件类型、取证单号等信息。请勿向大使馆邮寄申请人各类证件的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到大使馆补交。“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补交;“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原件的,须通过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补交。大使馆在收到补交材料后将及时处理并跟进办理补齐材料的证件申请。  

  三、提高咨询效率  

  欢迎广大同胞通过大使馆网站(http://fm.china-embassy.org/chn/lsfw/)电子邮件(consulate_fsm@mfa.gov.cn)、人工电话(00691-320-164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和下午2:00-4:00)、办证大厅咨询台等渠道了解办证信息。建议广大同胞通过访问大使馆网站了解信息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咨询,相关邮件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将一如既往地为密、马、帕三国同胞提供便捷高效的领事证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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