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密使馆护照/旅行证常见业务种类及申办材料明细表
2018-02-21 17:18
 

  常见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常规材料  

  具体情形  

  辅助材料  

  因私护照

  换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姓名更改者。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

  照片(2张)

  护照过期

  护照过期的情况说明

  因更名换照

  在当地使用新名的相关证明文件;

  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者);、

  申请人申请更名的书面声明

  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换照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证件的书面声明

  补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而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者。

  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申请表;

  照片(2张)

  护照损毁

  损毁的护照;

  损毁情况说明

  护照遗失或被盗

  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包括:本人简况,到驻在国前后经历,护照遗失或被盗时间、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书面声明我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加注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国内户籍登记姓名发生变更。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

  照片(2张)

  姓名加注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公证书和法律文件

  曾用名加注

  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

  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国外出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

  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单亲儿童只需提交父母一方相关材料);  

  申请表;  

  照片2张)

  国外出生

  父母出具的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外国国籍者)

  国内出生、持出入境通行证

  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儿童完整出入境记录

  国外出生、父或母未出现在出生证上

  儿童与父或母之间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

  国外出生、单亲

  父母一方出具的关于无法找到另一方且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外国国籍者)

  旅行证

  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所持护照或海员证已过期或遗失但急于回国的海员;  

  自愿回国的非法移民;  

  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

  申请表;

  照片;

  现持证件复印件

     

     

  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过期人员;

     

  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

注:

一、驻密使馆护照/旅行证常见业务种类请参考 护照旅行证办理须知

二、护照/旅行证的照片标准

(一)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提交6个月内纸质近照2张。

2.背景为白色正面照片,须包括申请人面部与头部,面部及背景无阴影。

3.着偏深色衣服(衣服颜色与白色背景要有所区别)。

3.纸质照片须由照相馆冲洗或使用专业照片打印纸打印。

4.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二)尺寸要求:

33MM,高48MM,头宽15MM22MM,头高28MM33MM,头顶至相片上边距3MM5MM,人脸下颚至照片下边距不小于7MM

(三)面部要求:

1.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全部画面特征清晰可见。

2.可佩戴眼镜,但镜片不得有颜色,不得因闪光、阴影或镜架造成眼睛轮廓模糊。

3.可佩戴助听器或类似物品。

4.不得戴帽子或头巾等饰品,如因宗教等原因不得不戴,请确保不遮挡申请人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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